2021-06-16 21:04:13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制定,主要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被征收房屋价值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周边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被征收房屋周边的房价是多少,那么就得给予被征收人多少的补偿。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的,需要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制定,主要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征收的棚户区改造已经纳入到城市规划区内,那么补偿标准应当要参照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来制定,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只补偿地面上建筑的实际造价结合成新,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按农业人口分配宅基地。农民可以拿补偿款重新在新宅基地上建房,现在不少地方农村集体经济发达,在征地拆迁时统一建房,按人口分配新房面积。
2021-06-16 18:52:22
2021-06-16 16: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