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3 14:52:42
因为现在棚户区改造已经不是国家重点工程,所以在政策上并没有太大改动,还是沿用了前几年的政策,对于补偿上面也基本上没有太多变化,棚户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基本如下:
我们再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期限为征收决定下发之后的两个月内,行政诉讼的期限为6个月内,如果没有按期履行自己的权利的,拆迁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拆执行。
2022-01-13 14:51:09
1、按照被征收的棚户价值进行补偿;
2、赔偿征收棚户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
3、赔偿征收棚户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具体计算标准,按照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022-01-13 14: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