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7 13:03:26
目前我国棚户区改造并未推出新的标准,还是沿用前几年的补偿标准来执行。对于棚户区改造,一般会涉及到两种性质的拆迁,一种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一种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房屋所在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但涉及棚户区改造一般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房屋虽然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2021-06-26 21:26:56
目前我国棚户区改造并未推出新的标准,还是沿用前几年的补偿标准来执行。基本上还是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两种形式。
2021-06-26 12: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