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0 21:08:51
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对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半年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既不复议也不诉讼的,半年后,拆迁方可以申请司法强拆,这是合法合规的,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是可以强拆的。
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期间房屋被强拆了,那这种强拆是违法的,可以直接告拆迁方强拆违法,这种案子胜诉率很高的。
总之一句话,面对不合理的补偿,可以拒绝签字,但不要拒绝法律维权行为,否则等待你们的一定是司法强拆,到时候基本上就没办法维权了,找律师都没用了。
2021-05-10 21:06:32
2021-05-09 19:4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