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5 14:51:15
《合同法》第117条的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次疫情的发生、蔓延,以及政府为防止疫情蔓延所采取的限制措施,对当事人来说,确实是无法预知、也不能避免和克服的,完全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
因此,如果因这类违约发生纠纷,到国内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处理,那么疫情因素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可能性极大,法院或仲裁机构很有可能判决/裁决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过,如果因为违约给被违约方造成了较大损失,那么基于公平原则,也有可能判决/裁决违约方承担部分责任,也即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损失。
再有就是要分析未按合同履行的部分是否完全由疫情影响,还是企业也有一部分责任,这个需要根据实际调研情况,比如生产企业所在区域,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疫情情况,疫情周期等都有关系,如果疫情只影响少部分,而未履行的合同还有大部分,那么就不能完全认定是疫情影响的,那么对方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1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违约一方有及时通知对方和提供证明的义务,如不履行,那么就可能无法免除违约责任、或者需要承担对方损失扩大的责任。
总之不可抗力的认定是严格的,并不是用疫情就能完全推卸的,需要严谨的认定和判断,这个法院会有自己的判断体系,至于能不能起诉,还要了解更多信息。
2022-01-15 14:50:59
这个如果是因为疫情的影响,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确实是属于不可抗力,但是需要实际的去区分到底是不是真的是疫情影响的违约,比如生产所在区域是否有疫情,是否受到严格的疫情管控等等,在生产期间因为疫情影响的时间又多长,那么所影响的生产额度是否跟疫情影响的时间相匹配,比如生产周期六个月,疫情影响一个月,但是如果对方完成进度只有一半,那么就不完全是因为疫情影响导致的,肯定有企业自身的因素在里面,那么就不能完全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