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5 19:23:27
旧城改造补偿标准不合理的原因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如果是因为评估不够准确,评估过低的,那么补偿标准就可能会偏低,这是属于客观原因,并不是拆迁方想降低补偿标准,另一种情况是拆迁方明知道补偿不合理,但是为了降低改造成本,故意压低补偿标准,那么这就是主观的原因,但是不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其结果都是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我们都是可以依法维权来提高补偿的。
首先,当事人不要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就表示当事人已经认可并接受了这个补偿标准,后期想维权,那首先就得想办法推翻这个协议,但是基本上不太可能了,字是当事人签的,怎么推翻呢?
其次,积极联系律师来代理法律程序维权,为何这么说,因为法律规定了当事人依法维权的期限,一般是半年,如果当事人半年内没有依法维权的,那么拆迁方可以申请司法强拆,一旦走到司法强拆程序,那基本上也是没有办法维权了,如上所说,即便强行去打官司,法院都不会立案,案都立不上,这个官司就打不成,所以法律维权途径基本就堵死了。
2021-07-25 12:27:32
2021-07-24 13: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