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3 20:5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也就是说,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通知被告应诉答辩,但如果被告不配合诉讼的,不接收原告的起诉材料或者故意躲避的,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公告向被告送达,公告期满,即视为已经送达给被告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也就是说,法院正常送达传票后,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再次传唤,如经两次以上正常传唤程序,被告无正当理由仍然拒到庭的,如果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强制到庭。
最关键的一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法院用包括公告在内的送达方式传唤被告后,经过合法传唤程序后,仍然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就是只有原告到庭的情况下,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
2021-07-03 17:03:15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一般来说,如果无特殊原因的,双方都要到场,毕竟庭审之前先要调解,人不在就没办法调解,如果对方不到场,法院会先后两次送达传票,如果对方还不到场,可能会拘传,也可能缺席判决。
2021-07-03 16: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