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3 17:01:42
如果房屋被强拆了,首先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知道是谁组织强拆了你的房屋且告知你相应的诉权,第二种是不知道是房子是由谁来拆迁的,这两种情况起诉期限是有所不同的。第一种情况下,如果知道了具体行政行为人的实施时间以及告知了相应的诉权,那么这就是有六个月的起诉期限,如果第二种是根本不知道房屋是谁拆的,也没有告知诉权,那么适用于一年的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可以宽限到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一年。
2021-07-03 16:27:59
2021-07-02 17: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