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5 19:34:00
我们都知道,征拆行为大部分都是政府主导的地方工程,出于种种原因,很多相关的部门都不愿意接受这样的案件,这个其实想一想应该都能明白,但依然还是有很多人一直坚持投诉,上访,最终的结果是,时间拖久了,过了诉讼时效了,等到想起来找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时候,往往已经太晚了,过了诉讼时效,已经无法立案了。
其实这种情况真的很常见,也很可惜,我们要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依法维权,法律是给了所有人维权的机会的,给了所有当事人一个窗口,而太多的当事人错过了这个时间,直到窗口永远关上了,才追悔莫及。
2021-06-05 16:18:26
2021-06-04 20:45:28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