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8 16:23:18
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起诉方还是无法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话,法院还是有可能会不判离的,当然,相比较首次起诉,判离的几率稍微高了那么一点,但是不判离的概率还是很大的,所以说,第几次起诉离婚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要有足够的证据整理夫妻感情破裂,已经无法挽救了,那么要提供哪些证据才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呢?
1、一方存在重婚或与其他异性长期同居的情况,如果能够举证这些情况的话,法院基本上就会判离,这里要强调一下,同居和出轨是两码事,如果只是单纯的出轨,法院不一定会判离的。
2、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比如家暴、赌博、吸毒等,这个最主要还是举证,如果只是口头陈述的,法院不会采信的。
3、一方存在遗弃子女行为的,这种基本上肯定会判离。当然,重点依然是举证。
4、因感情不和分居达两年的,这个要注意,是因为感情不和才分居的,而且是持续两年,如果因为其他原因导致的分居,或者中间断断续续存在同居情况的,法院都不会判离的。重点还是举证。
5、其他原因,比如一方被判长期徒刑,一方失踪达两年以上的,等等。
2021-05-17 20:42:33
根据婚姻法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很多人看到这条之后,都认为,只要一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
其实这个认识是不对的,因为忽略了最基本的前提,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充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2021-05-17 20:41:57
这个不一定,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第二次也不太可能判离,虽然第二次判离的概率高于第一次,但是还是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