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6 17:12:59
这个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定,一个是在领证前给的还是领证后给的,第二个是陪嫁嫁妆有无特别指定。
如果指定是给女儿的,不论是领证前给还是领证后给,那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可以主张要回。如果指定给男方的,那这个就很难要回了。如果是指定给两口子的,那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全部要回,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没有指定的,领证前给的,那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可以主张要回,领证后给的,可以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个共有的,则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当然,如果女方家庭倾尽全家资产给予的陪嫁,之后家庭十分困难的,离婚后也可以主张全部要回。
所以,法律是基于基本原则的情况下,也会酌情考虑实际情况。
2021-04-16 17:08:20
2021-04-16 17:0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