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新华社南京2月23日电 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23日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对女子身份认定等情况作出说明,对17人进行问责,给予丰县县委书记娄海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春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内职务,责令辞去县长职务。
1月27日以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月17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江苏省委省政府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核查。
据通报,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认定“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为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小花梅,于1977年5月13日出生。1998年6月起,董某民与之共同生活,共生育8名子女。小花梅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董某民,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另外,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小花梅系董某更(董某民父亲)于1998年6月经他人介绍花钱买来的。相关犯罪事实仍在深入侦查中。
调查组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近期全省已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侵害妇女儿童等权益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