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2 16:08:55
08年以前的违建拆除是没有补偿的,其实只要是法定程序认定的违建拆除都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很多地方把一些08年以前的合法建筑认定为违建实施拆除并且不给补偿,这是不合理的。
因为现在很多地方认定违建是依据《城乡规划法》里面的相关规定,对于一些未经审批或者无证房屋简单粗暴的认定为违建,这是不严谨的,毕竟《城乡规划法》是从2008年才颁布实施,而很多2008年以前的建筑是没有经过审批,也缺乏相关房产证明的,但是对于这类房屋,《城乡规划法》是无法约束的,毕竟法律有一条原则就是法不溯及既往,08年颁布实施的法律规定对之前的房屋不具备法律时效,所以,很多2008年以前的房屋无证但合法。
如果是这种无证但合法的房屋被当成违建拆除,那就必须要给补偿,如果拆迁方不给补偿,那么当事人可以请律师依法起诉对方,并要求赔偿,这种案件获胜的概率极大,当事人大多数都是可以获得合理的赔偿的。
2021-07-22 13:30:31
2021-07-22 1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