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印发《2022年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
人民网北京4月27日电 (李楠楠、薄晨棣)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2022年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对今年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作出部署。记者从最高检获悉,近日,最高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推进之年,全国检察机关要按照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精神和规定,依法严惩有组织犯罪,特别是要把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常抓不懈,办理一批典型案件,确保新法落地,充分释放治理效能。
涉黑恶犯罪案件财产认定和处置始终是案件办理中的难点。最高检今年对该项工作有何要求?该负责人表示,要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和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规定,对于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等活动,要加强逮捕和起诉环节的审查制约,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加强对涉财产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督促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加强涉案财产审查甄别,提起公诉时,应当对涉案财产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依法提出没收财产或罚金刑建议。加大“黑财”执行监督力度,监督新办案件判决生效三个月内黑恶财产依法执行到位,非黑恶财产及时处置到位。对已审结案件开展“回头看”,确保涉案财产依法执行、处置到位,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参与《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严惩涉黑洗钱违法犯罪行为,参与构建完善洗钱风险防控体系。
该负责人认为,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加强组织、制度和物质保障,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专人、专职、专业化运行。发挥好办案机制作用。执行落实好提前介入、分级统一把关、重大案件督导督办、重大案件会商报告等办案机制,同时建立涉黑案件报最高检扫黑办备案审查机制。加强扫黑除恶专业人才库建设,在专业培训、重大案件办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才库作用。强化黑恶案件证据审查、量刑建议、出庭公诉、涉案财产处理能力培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引领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全国扫黑办要求今年抓好扫黑除恶“十大实事”,其中之一是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谈到最高检的具体落实举措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是要履行好刑事执行监督职能,监督刑罚执行机关深入开展黑恶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严格依法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既从严监督,又保障权利,提升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效果。二是配合做好刑释人员教育帮扶。从今年起,在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因系从犯、胁从犯等被判处轻刑的服刑人员将陆续刑满释放,要监督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利于刑释人员更好回归社会。三是防范刑释人员再犯罪。探索建立本地区黑恶犯罪刑释人员档案资料库,在日常线索梳理和案件办理中,注意对照核实审查,有效防范、制止相关人员和组织“死灰复燃”“东山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