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新华社长沙4月4日电(记者刘芳洲)记者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因自幼父亲去世、单亲母亲刘某疏于管教而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最终走上犯罪道路,遂向刘某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前往北湖区人民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据悉,这是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湖南省发出的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旨在提醒相关家长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责任,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刘某在指定时间来到北湖区人民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刑事审判庭负责人罗文法官介绍了被告人盗窃案相关情况,并进行了释法析理。刘某承诺会加强对未成年子女遵纪守法、崇德向善等方面的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在该院的“少年法庭”上,指导老师、承办法官及相关单位对刘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同时要求其认真反思在履行抚养、监护、教育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告诫要学习法律知识,强化监护意识,妥善修复亲子关系。
“希望刘某在法官、专家和有关方面的帮助下,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起家长是未成年人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做合格父母,依法切实担负起抚养监护教育职责。”罗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