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依法惩治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
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湖南法院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并发布5起典型案例。2021年,全省三级法院审理各类涉消费者权益保护一审案件5466件,其中民事案件4986件、刑事案件449件、行政案件31件。
湖南法院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方面,依托一站式建设成果,为消费者提供自助立案、跨域立案、诉讼材料“云流转”等多项便利的立案渠道。通过移动微法院、互联网法院、12368服务热线等诉讼服务平台,随时随地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针对消费者维权案件一般标的额小、案情简单的特点,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小额消费者权益纠纷快速调处机制。2021年,全省法院运用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涉消费者权益一审民事案件3644件,有效降低了消费者依法维权成本。
2021年,湖南法院全年共惩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分子1393人,其中244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