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完善行政处罚程序
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自7月15日起施行。新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新法明确,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证件。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