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8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以服务军队战斗力建设为根本目的,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物质保障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保障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对军人地位、荣誉维护、待遇保障、抚恤优待等作出系统规范,激励军人履行职责使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法律,是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共7章71条。主要规定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领导管理体制,建立工作运行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从法律上对军人地位作出规定,明确军人担负的职责使命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以及军人政治权利、军内民主权利和军人履职保障等;构建军人荣誉维护制度,对军人荣誉的内涵、获得渠道、培育模式、礼遇待遇和仪式,以及荣誉名誉保护等作出规定;规范军人待遇保障制度,从工资、住房、医疗、保险、休假探亲、教育培训、随军落户等方面,规定军人享有的基本待遇;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对烈士褒扬、死亡抚恤、伤残抚恤政策,以及军人军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在就业安置、子女教育、帮扶援助、司法服务等方面的优待作出规定;建立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