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
人民网北京5月31日电 (薄晨棣)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情况。最高检决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据了解,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如果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当、监护缺位等问题,将发出“督促监护令”。此前,福建、重庆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推动监护责任有效落实。
此外,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检察机关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预防与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合制发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和办案规定。加强与公安、妇联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继续推进“一站式”办案场所的建设和使用,尽可能在侦查环节完成“一次询问”。逐案对未成年被害人情况进行评估,强化多元综合救助。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给予更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