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嫌非法集结案,法庭裁定所有控罪表面证供成立
香港头条日报网10日报道,2019年8月18日“修例风波”中发生的未经批准集结案,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另外8名反对派人士被控。除区诺轩及梁耀忠早前认罪外,包括黎智英在内的7名被告均否认控罪,案件10日在西九龙法院继续审理。
10日上午约9时,押解黎智英的囚车抵达法院。下午,控方证人作供全部完毕,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面证据成立,案件审理延至11日,届时辩方决定是否传召辩方证人。据了解,该案被告除了黎智英外,还有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工党的李卓人和“长毛”梁国雄等。他们均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
同一天,涉及反对派的另一案件有了判决结果。“社民连”的黄浩铭、梁国雄及李卓人等8人去年五一劳动节期间曾组织支持者从金钟游行到政府总部,因人数违反“限聚令”规定4人的要求,警方在多次发出警告要求立即解散无效的情况下,实时向8人分别票控参与受禁群组聚集。8人否认控罪,1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全被裁定罪成,入狱14天、缓刑18个月。法官称,时至今日香港疫情仍未完全受控,即使案发时已连续12天没有确诊个案,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也不可将被告的行为合理化及合法化。况且事发时警方已要求各被告分开,但他们没有理会,漠视法律、一意孤行。整个过程被广泛报道,恐令公众误以为他们的所为可以接受,罚款并不足以反映其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