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一般多久?法律有明确规定吗?
刑事拘留期限一般多久?法律有明确规定吗?当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是不能探视的,这个时候能接触到嫌疑人的只有律师,很多人不知道嫌疑人会被拘留多长时间,不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刑事拘留期限一般多久,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嫌疑人被拘留在看守所里面,但是刑事拘留时间也是有规定的。我国法律对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限作以下规定:
1、根据刑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2、根据刑法第69条第2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 日。
3、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这就是说,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
刑事拘留期限一般多久?法律有明确规定吗?其实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在我国的《刑法》里面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具体要看嫌疑人涉嫌的是哪种犯罪,是属于什么性质的犯罪,但是最长是37天,要么证据不充分释放,要么证据充分就移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核认定证据充分就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认为证据不充分的话,要么发回公安机关继续侦办,要么宣布不起诉,直接释放。